河北5市最新任免!
邢台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牛国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牛国新同志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处级);
任命邢建雪同志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免去王玲玲、曲海章同志的邢台市生态环境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秀斌同志的邢台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新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张新立同志为邢台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任命李凤硕、郝一阳同志为邢台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保定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牛建军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4月1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牛建军辞去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贾伟斌任高碑店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据“高碑店融媒”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11日,高碑店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保定市委关于高碑店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经保定市委研究,省委批准,贾伟斌同志任高碑店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邱强同志不再担任高碑店市委书记、常委、委员、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和一级调研员职级。
许涛任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据“阜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12日,阜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县政府提请议案,决定接受王占祥辞去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许涛同志为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戈阳祯同志为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张占琪同志为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秦皇岛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7号
根据《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张勇武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张勇武,男,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郭铁志,男,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宏艳,女,现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干部,拟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同志任职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5天,即2023年4月20日至24日。
电话:3220325
地址: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邮编:066000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张家口
张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决定
(2023年4月14日张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祁晓军同志为张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金贵同志不再担任张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张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决定苏秀武为张北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3年4月14日张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张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苏秀武为张北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张北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4月14日张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彦青为张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苗彦云的张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北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4月14日张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苏秀武为张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永才为张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祁铭的张北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亚平的张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文江的张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彭绍进的张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史海珍的张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郝国胜任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据“阳原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23日,阳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县宾馆召开。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命,经投票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郝国胜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邯郸
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
2023年4月13日,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
孟宪民为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现予公告。
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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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编辑|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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